Thursday, April 4, 2013

就是喜欢喝酒

聊聊喝酒,我爱喝酒。

有些人很排斥喝酒,说那是不健康的,那是一种堕落的生活习惯。我打从毕业之后就爱上酒精带来的欢愉,微醺的感觉,迷蒙的视线。喝下了酒,眼里的世界仿佛带着一种朦胧美,摆脱了现实的丑陋,酒精的苦涩却能换取如此美妙的一刻,何乐而不为呢。然而,借酒消愁这动作,相信许多人都犯过,我不例外,喝着喝着,哭了,心痛了,世界不再一贯的朦胧美,反而是血淋淋的摊开于眼前,要我面对,我哭着,抱着马桶哭着,吐着,哭着,吐着。隔天,宿醉,头疼,心继续痛,现实依旧,生活依旧。

慢慢长大之后,开始懂得享受生活,懂得整理情绪与摆正自己的心态。我尽量不再允许自己借酒消愁,除了上一次失恋,我想,那是我人生中曾经摔得最狠的一段恋情,被抛弃的那天,我找朋友带我出去喝酒,那一夜,我带着淌血的心,化妆,穿上最爱的衣裳,坐在酒吧,喝酒。我醉,我怨,回到家,独个儿抱着枕头哭着入睡。隔天,一如往常准时起床,洗澡,上班。那是我的原则,若你让喝酒影响了你的日常生活,让你无法梳理自己的生活,那你就不该再喝酒了;没有人必须为你的醉酒而负责任,除了自己。

再走到了这个成熟的年龄,喝酒,我觉得就该做到,心平气和的喝酒,把喝酒当作一种消遣才真正是一种享受,享受与知己在一起喝酒,是多么惬意,在乎的是那种氛围,在乎的是喝酒的感觉,不在乎喝酒的多少,不在乎酒有多好,酒里面参杂的是感情,是友谊。喝酒,本来就不该引发让人畏惧的酒疯,或是酒愁。

喝酒没有错,错的是喝酒的心态,和方式;
其实,喝酒,也是一种EQ。

Monday, March 18, 2013

爱情.想


爱情,有时候只是自己制造的一场幻觉。

热恋的时候,对方是无可取代的,完美的,独特的;分手的时候,希望世界立刻末日自己赶快死去;痊愈了,才发现自己曾经那么白痴的爱着一个不值得的人。

先是幻想自己是童话里的主人公,然后幻想自己是最悲惨的孤儿,不是么。

Tuesday, March 12, 2013

虚拟的童话

那天在电视上收看了这电视节目 - Catfish The TV Show,觉得挺有意思的。

Catfish是一档改编自同名纪实电影,将网络上的爱情故事带入现实生活电视秀。委托人将会透过主办单位与主持人的协助,一探从未谋面的网上情人的真伪。看了两个案列,大概是这样的:两位女性委托人分别在Facebook认识了英俊高大的男生,每天以短讯或通电联系,情话绵绵,共谱浪漫网恋,结果,一查背景与真相,才发现电脑屏幕的另一端,原来另有其人,那个完美的对象,根本不存在,是虚构的。委托人顿时晴天霹雳,崩溃失控,原来一直以来都是自己一厢情愿,以为自己握住了爱情,殊不知对方只是纯粹玩弄,just for fun!

记得我刚中五毕业后,在IRC聊天室认识了一个男孩,说话幽默,相当讨人欢心。他说,他身高六尺,爱弹吉打,擅长打篮球。就这样,我们展开了一段网络情缘,他是我的白马王子,我是他的甜心公主,我们不曾见面,却每天与对方分享着自己的点滴,每个晚上都得传过暧昧短讯道晚安,然后带着丝丝甜蜜入睡,就像情人一样。那时候,我觉得那就是我的初恋。这样的沟通方式维持了约两个月,我们终于同意见面。结果,一见面,他顶多只有五尺九,肥仔一个,呆头呆脑的,我的童话般唯美的初恋顿时破灭,那时候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他妈的”。打从那时候开始,我再也不相信网络爱情,玩玩无妨,认真你就输了。

相信不少人都有过类似,或更糟糕的的经历,在网络上交到了网友,你们密切的聊着天,嘘寒问暖,乃至于推心置腹。你将自己所有的心里话都透过虚拟的网络传达到对面的屏幕上,与一个你自认为非常了解的人分享你的生活。有一天,你们见面了,结果发现,屏幕对面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人,于是,见光死的事情就发生了。这种偏差,大抵只是你觉得她或他应该是漂亮的、英俊的,亦或是妩媚的、成熟的,可是现实中却差了那么一点,或是差了许多,这尴尬局面应该是算蛮普遍的。至于更糟糕的,就是如Catfish电视节目秀里常见的,你终于见到的这个朝思暮想的她或他,然而对方只是个虚拟的人物,只是另一个人臆想或塑造出来的人物,那么你会作何感想呢,应该没有人可以抵受这种打击吧。

其实,大家都知道,网络很虚拟,交友更须谨慎。可是,却还是有许多饥渴的男女抵不住寂寞,为了不曾见面的对像深深着迷,心甘情愿堕入了网恋这陷阱,更演变成无法自拔的局面,遍体鳞伤。网络的虚假,造就着轻飘飘的爱情,你自以为对面的那个人是自己百求不得的梦中情人,可是事实却有可能是你最为讨厌的那种人。

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虽然不完全人人虚假,当然也有男女成功谱出真爱的不少个案,可是,若一开始对方就显得非常热情与暧昧,条件还相当优秀,你怎么能缺乏提防之心呢。又或者换一个说法吧,其实虚拟的不是网络,而是人心,无论是虚或实,两者之间的界限其实根本就模糊不清,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从来都是人性,最变幻莫测的,从来都是人心。

网络中的激情与浪漫确是非常诱人,可轻易对人敞开真心,最终被怪罪的还不是自己。网络上的浪漫暧昧,当作一种生活调剂就好,何必付之真情呢。


Saturday, December 22, 2012

雨天的邂逅

傍晚,天还没有黑,就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从这里走路回家可要十五分钟呢,为了不当落汤鸡,唯有徘徊在店铺门外避避雨吧,街上的行人逐渐稀少,街灯也开始亮了起来,有点后悔自己从来不带雨伞出门的习惯呢。雨下得挺大的,带有节奏地拍打着地面,滴答、滴答……颇是好听的,就稍等多一会儿吧。

待了十分钟,好无聊,心想加快脚步走回家就好了,任由雨水打在身上似乎挺潇洒的,走着走着,才发现雨水并不像黄豆那么大,落在身上,轻轻的、柔柔的,很舒服,就当雨中作乐吧。


漫步中,眼前忽然闪过一个身影,停在我眼前,挺拔的肩膀,结实的胸膛,抬头一看,那是一张熟悉的脸孔,黝黑的头发深邃的双眸,线条优美却丝毫没有微笑的双唇,还有那让人无法忘怀,倨傲的下巴。咦,雨怎么突然停了,只剩那清凉的微风,回过神,才发现眼前这男人正为我撑着雨伞,淅淅沥沥的小雨飘飘悠悠地落在伞上,空气中弥漫他幽香的淡淡气味,我静悄悄的小呼吸了一口,那是我喜欢的味道。“你看你,都湿透了,靠着我。” 语毕,他把我拥入臂弯里,他很高大,丝丝雨滴落在他另一边的肩膀上,记得这是他最爱的白色衬衫,靠着他的胸膛,依稀听见微微的心跳声,一致的脚步,配着这雨声滴滴答答的旋律,犹如在弹奏着动听的华尔兹奏乐


“我送你回家。” 上了车,他从后座的运动袋内取出一条毛巾,替我擦着湿答答的头发,虽然双唇仍然没有一丝笑容,可我却隐约看见一抹柔情,深沉中隐藏着的细腻。我低下头,车内一片寂静,有点尴尬,有点忧郁,有点不知所措。我看着那顺着发丝滑了下来躺在我大腿上的水滴,扯着裙角把水滴一滴滴的擦干。擦着头发的动作停顿了,他把毛巾搁在我大腿上,把水滴轻轻的抹干后,突然抓着我的双手,“我好想你。” 我愣了,在我来不及反应之际,一个浅浅的吻印了在我的额头上,好熟悉,却又如此遥远,的吻。这一吻再次唤醒我心中那股渐渐消逝的激情,一霎那的悸动,隔着车窗望去,外面被雨水遮掩的模模糊糊,他张开双臂把我抱得好紧,好紧。回忆是最美的风景,却也是一个你我都回不去的景点。


清晨,一阵嘀嗒嘀嗒的声音把我从睡梦中惊醒,窗前已敲起了美妙的乐曲,雨如同断了线的珠子落下来。很多爱情,犹如一帘幽梦,仿如雨后的朦胧般唯美,最让人为之着迷,却也短暂。

Wednesday, December 19, 2012

爱情不过是神经病

我是那种很容易替朋友觉得不忿的人,比如听见对方申诉着自己的另一半有多坏,让自己有多委屈的时候,我就仿佛立刻变身为超人,总是觉得有义务要把朋友救出苦海,对朋友苦口婆心的劝导,要是一两次后情况依然没好转,我就会以一针见血的犀利言辞企图让友人醒觉,就像紧箍咒一样一直念一直念,势必要让友人斩断这一段不堪的恋情,大条道理的说着没了他世界会更美好,自己一个人也能活得很精彩。

结果,对方不但没领情,反而觉得我是心肠坏的八婆,妒忌人家幸福而出手狠心拆散。而我就像受了惊吓的小狗一样,夹着尾巴小小声哀嚎着离开。


这样的事情反反复复的发生了好几次,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很多朋友爱找我诉苦,我的男朋友都去夜店泡妞,我的女朋友常逼我送名牌又爱慕虚荣,我的男朋友谎话连篇,我的女朋友偷偷和其他男人去约会,听见这种种的苦况,要我怎么忍受嘛?明知道我是出了名说话呛辣直接,又不懂得说安慰的话,好吧,我实话实说,结果,坏人却是我。


后来,慢慢的,我终于开始明白,这些痴男怨女,吵得最凶的往往爱得最深,怨得越多的越是难舍难分,吵过打过结果还不是回家抱着玩亲亲。我们旁人,其实,听了,看了,笑笑就好了。爱情这回事,本来就是疯疯癫癫的玩意儿,若过份理性的去分析,同等与把冷水往神经病的人身上泼,分分钟遭反咬一口或被盖巴掌。

Wednesday, December 12, 2012

28112012

喜欢夏天的味道,喜欢阳光打在肌肤上那种炎热的感觉,
喜欢抬起头看蓝天白云,喜欢刺眼的阳光,让我总是眯着眼,
喜欢咸咸的海风,把我吹得披头散发,好爽快。

今年的生日,我选择比较安静的方式渡过,享受那份淡淡的愉悦。













Birthday 2012 @ Sepang Gold Coast

Friday, December 7, 2012

32

吹吹蜡烛,吃吃蛋糕,
就这样,我三十二岁了。


Wednesday, November 7, 2012

幸福十一

不经意间,时间总是溜得很快,这个十一月,天气有点冷冷的,你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去迎接这个十一月呢。

我的心情,是有点儿期待,有点儿冷漠,有点儿平淡的。我是十一月的人马座,在希腊神话中, 人马是一种奔跑迅速, 武艺高强的生物, 虽然形象可怕, 但举止温和善良。我喜欢人马座散发着的高贵与神秘,难以捉摸,却又如此亲善。曾听说,喜欢动物是人马座的天性,人马善本只有本性真的物或小孩才能体会,一般人是不太容易体会到的。我觉得挺准确的,我本身觉得自然和物世界神圣和奥妙的,面对大自然与动物的时候,一切都是纯净与美好的,洗涤着繁杂的心灵;反而,世界总让人失望不安定,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显得冷漠,少话。自然而然,家里的狗狗就成了我的避难所,如果你问我,谁是我最信任的好朋友,我会毫不犹疑告诉你,是罗密欧,最真心,不虚伪不背叛的好朋友。

有时候觉得自己越来越孤僻,我喜欢喝着热巧克力,抱着狗狗看电视,间杂着宁静与笑声,其实这样真的挺自在,至少不必奢望谁谁来讨好自己,也不必承受被辜负的失望。2012年,大部分时间都耗在家,以往每逢周末都让我流连忘返的夜店,今年内大概只去过一次,其余时间,不外上班回家跑步看电视写作,与失眠抗战,就是如此。


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吧,不咸不淡,不起眼的时光却静悄悄的在指缝间轻轻滑过。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细细回味一番,才发现,无论是人事物,都沾染上了时光的味道,旧旧的,淡淡的;美好的,苦涩的,即使只是一些小瞬间,哪怕是一部电影,一首歌,一些话,或一条马路,都是值得珍藏与无价的,也是回忆中最温暖深刻的风景。却也不得否认,许多事,其实也随着无情的岁月,流逝,销声匿迹,比如,好朋友,爱人,信任,青春。


很多人都问:什么是幸福。有些人更埋怨:为何幸福从不降临。


对我而言,幸福可以是一夜好眠,也可以是一顿宁静的早餐。幸福可以是丰厚的钱财,也可以是与好友畅饮聊人生。幸福可以是与爱人共渡每一个时刻,也可以是悠闲的一个人赏月。

无论你对幸福抱着什么样的诠释,希望你我能在这个十一月里寻得它。

Thursday, October 25, 2012

Sinister

一直都很喜欢看惊悚电影,可惜好看的已经很少,不是手法粗糙就是故事乏味,所以昨晚还是抱着平常心去看Sinister,心想,这片子没让我闷得发慌就好了。



在片中,男主角是一位犯罪小说家,为了吸取灵感与侦查线索,不惜与一家人搬进了凶宅,一间曾经发生过全家被吊死的凶案地点。在搬入之后,他无意中找到了一卷卷的胶片,里面记录的是几户人家被杀害的过程。接下来,诡异的事情便一连串的接踵而来。


故事情节我就不交代那么多了,虽然故事不算新鲜,但是总算把我吓到披头散发,心跳加速。为了迎接来着的万圣节,建议你不妨挑这部片子到电影院惊吓一吓吧。

Thursday, October 18, 2012

Sawadee Bangkok

总是听身边的人说曼谷有多好玩,食物有多好吃。“什么?你还没去过曼谷?不是吧?”是的,有位友人曾经这样的笑着对我说。也不怪人家取笑我啦,像我这种喜欢血拼的女人,怎么可能没去过曼谷。实不相瞒,我是一只小小的井底之蛙,旅行经验少之又少,去过的地方才那几个。

终于,我有机会带着期待的心情与拉着大大的行李箱,出发到曼谷去了。

入住的酒店是位于Platinum Shopping Mall 隔壁的 Grand Diamond Plaza Suite Hotel,酒店房虽然有点陈旧,但是间隔够大,设备齐全也挺干净的,不错。到达的第一天已经是下午了,在机场折腾了许久与一段车程后,到达酒店时已经又饿又累,匆匆忙忙Check In之后就走到 Platinum 的 Food Court 填肚子,从酒店走到Platinum才三分钟,方便极了。

在曼谷的第一餐可说是让我惊喜万分,我不是一个十分爱吃的人,但是嘴巴蛮刁,随随便便的食物是很难满足我的口味的,但是这个Food Court的食物可真厉害了,我们只是随意走了几个档口,因为肚子饿的关系,就乱乱点餐了,结果,好吃的不得了,就是这个Tom Yum Noodle, 小小碗的,看起来简简单单,可吃下去味道让人不能自拔,辣辣的刺激着味蕾,这可是我吃过最好吃的 Tom Yum Noodle 呢。不知道你会不会这样,我呢,是那种会在外国买泡面回酒店吃的人,因为国外的地道食物吃多了会让我消化不来,吃多了也会腻,所以有时候,简单的泡面是最简单的美食,还有家的味道呢。可是,在曼谷,我就知道,我会很喜欢这里的食物。

Platinum 大门口左方有一家小小的面包店,里头卖的 Butter Bun 好好好好吃!Yumm 我吃了两天,现在还很怀念呢。



结果接下来的三天,我们都是一直吃,一直喝,一直血拼,再吃再喝。









曼谷的交通可是很让人恼火的,去哪里都要经受一轮严重的交通阻塞才甘愿。嗯,另外,我们还去了Terminal 21, Asiatique,  Tawadang 这几个地方都不外吃吃喝喝买东西。









值得一提的是,曼谷无论是什么地方,购物中心也好,饭馆也好,酒吧也好,公共厕所总是一律干干净净没异味,地板永远是干的,不像吉隆坡这里,就算大型购物中心,也办不到这一点,曼谷的Public Toilet真的是很让我为之惊叹,给一个Like !





最后一天,钱花光了,吃肥了至少三公斤,临去机场前再跑去Platinum Food Court 吃多一次Tom Yum Noodle和卤鸭面,看着被塞得满满的旅行箱和涨涨的肚腩,啊,好满足啊。终于,我俩抱着不舍的心情与疲惫的身体,回家了。



最后,要感谢我的 boyfriend啦,我向他随口一提我未曾去过曼谷的不久后,他就订酒店买机票替我安排了这一趟旅程,这样的男朋友,算蛮贴心了吧 :)

悄悄告诉你,去到曼谷,我竟然没有去按摩,我怕按摩到一半会被人踢出来,因为我是那种只要一被人按摩就会疯狂笑,然后左摇右摆扭来扭去的疯婆,根本不会享受,所以还是免了,哈哈。

Bye Bye Bangkok! 我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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