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去逛街,前两天和妹妹心血来潮跑去了Shopping,我就像从树林逃出来的泰山一样,眼看橱架上琳琅满目的性感衣裙顿时双眼发亮几乎要用拳头捶心口的兴奋叫喊,全都有我的size耶,心想穿着这些衣裳去泡夜店肯定艳光四射吧,一手抓了好几件准备去Fitting Room的时候,才猛然想起:啊!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泡夜店了。
结果我就把那些靓丽的衣裳一件一件挂回去,再另外挑了一些比较休闲的衣服。顿悟,原来年少轻狂的岁月已经悄然的离我而去。我沉淀,累积,我想,那是一种平淡中的成熟;就像我刚买下的那件休闲服一样,简单的剪裁,也能带出另一种韵味,另一种美。
以前总爱浓妆艳抹,现在反而觉得简单的妆容更耐看。
听说那个谁结婚了,那个曾经我很喜欢他,他也喜欢我,女朋友却不是我的那个。我不否认,很久以前我的确介入过别人的感情,所谓的小三,大概就是那样吧,偷偷摸摸的,含糊不清的爱着对方,傻傻的不知为了什么。年轻人,总是要做过一些不知所谓的疯狂事迹,才觉得不枉此生吧,以前有看我部落格的人,也稍微知道我如何使坏,也被人谩骂不少,可我依然我行我素。后来自己的感情生活也来了个小三,我的男人,没啦!其实,我从头到尾都不把责任推在女人身上,小三是坏,却男人更坏,不是吗?老实说,要是男人硬不起来,谁又能强暴得了他。
然后我很庆幸,虽然那时候的我是小三,但我却没有把人家的男人抢过来,因为我知道一个道理,抢回来的爱人,你要承担的心理因素需要比一般人强,担心你的男人会否重蹈覆辙,会否将你抛弃,他告诉你今晚要加班,其实就像当日一样,偷偷摸摸的跑去约会小三。这些种种,除非你有非一般的自信,不然,一个正常女人肯定每日提心吊胆,或疑神疑鬼,小三荣升正室之后,别以为幸福就从此安稳躺在你的手心里,最难过的是,如果有天自己的男人又因为别的女人而变心然后落跑,最没资格埋怨的人,就是你。
一段爱情,即使在最初阶段的发展,本来就不该融入你偷我抢的情节,那是不健康的。争赢了又如何,你怎么得到他,有一天你也会遭遇同样的方式失去他。
我和以前的所有暧昧对象,或人家的男人都划清界限了,真的。那天有位朋友向我讨教一些情感上的问题,还说我是情场杀手,其实,我真的不是,我懂的没有比别人多,我也在学习的当中,昔日的坏女孩,慢慢升级为淡雅的熟女啦。
爱情,就像工作一样,要碰碰钉子,惹些麻烦,才会从中学习,慢慢进步;
黄毛小子,也能有当上CEO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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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Love Notes:
我觉得你越来越有魅力~淡淡的妆盒短头发也挺适合你的。。比起以前,我喜欢看你的短头发~^^
由衷的觉得,这是你写过这么多篇文章里最好的一篇.
就是你的我行我素才显的有个性,觉得你画淡妆比较年轻!
你的独特魅力,已经不能同日而言了。说起来,我更喜欢现在的你。
散发自信美的熟女~~
真的很迷人~
要是男人硬不起来,谁又能强暴得了他
喜欢这个。。哈哈。。
其实男人总会有犯错的时候。。重要的是。。最后关头知道控制自己啦。。
话说...
我也曾经是小三
跟你一样 不抢的小三
那时候 只忠于自己的感觉
简单就是美,永恒不变的道理。
如果你写书
我会买
喜欢你那种写到入骨的文字
却又那么的真实
如果你写书
我会买
喜欢你那种写到入骨的文字
却又那么的真实
我更喜欢现在的你 :)
现在的你比以前更有魅力了。很喜欢你那种很真,完全不做作的你。
喜欢妳的转变
慢慢地 缓缓地
从一座澎湃的瀑布
平缓流成一条溪河
溪流很好 细水长流
看得见溪流上跳动的月光
听得见月光牵动着的虫鸣
生活不再那么紧凑喧哗
是另一个生活品味与境界
:)
我一直都有在阅读你的blog,也喜欢你文章里的真。这一篇,的确让我有要为你鼓掌的感觉!加油!
难怪有人说,娶个曾经很会泡的女人好过宅女,因为她玩腻了,会变成好女人
你变的很多了,你知道吗?以前看你的blog都是看你如何勇敢的反驳回人,看见你都是浓妆天天浦夜店,简直就是情场杀手哦!很开心你放下过去的他,我很喜欢短发淡妆的你。
我也喜欢现在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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